捍卫青春之小我 成就法治之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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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改革家梁启超曾说过:“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觇国家之盛衰强弱者,皆于此焉”;《商君书》中亦有言:“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这都向我们阐明了法治的重要性。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个人、家庭,乃至国家、社会,都极为重要,而法治便是社会的规矩。

法律如盾牌,庇护弱小,保障其权益。弱小的个体,包括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唯有勇敢地以法律为武器,才能实现自我保护,捍卫“青春之小我”。(剩余5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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