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教孩子不听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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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在七十岁的时候,被告上法庭,罪名是他不信城邦让信的神;腐蚀年轻人,让他们也不听城邦的话,不信神。专学巧言令色,强词夺理,招摇过市。
苏格拉底要在法庭上给自己申辩,证明清白。当时,像雅典那样的城邦虽然兴盛,合法公民也不过几万人,可出席法庭的陪审员就有五百零一位之多。苏格拉底开始了一项悖谬的申辩:如果成功申辩,说明他的确有辩才,无往不胜——因而将会被间接证实控罪。(剩余19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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