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蓝田性急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王右军闻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犹当无一豪可论,况蓝田邪?”

——选自《世说新语·忿狷第三十一》

★注释:【箸】筷子。【屐】木制鞋,底部前后各有二齿,名“屐齿”。【蹍】踩、践踏。(剩余985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