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终身制”,老字号不是“倚老卖老”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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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其中,对老字号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令人眼前一亮。据介绍,商务部组织有关机构,原则上每年对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评估,分别采取通报表扬、约谈警示等措施;并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三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中华老字号名录、每三年对中华老字号开展复核。(剩余6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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