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端分级分类管理 完善行业适当性管理体系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为配合《办法》在保险业的落地,中国保险业协会编制了《保险业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自律规则》”),为行业在销售端贯彻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产品销售的适当性提供依据。
《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包括产品分级、销售分级、客户分层三个方面:
在产品分级方面,人身险产品分五级、财产险产品分三级,强化销售前的产品风险划分:1.人身保险产品按照复杂程度和保单利益确定性划分为P1至P5五个等级,复杂程度主要依据产品责任范围、保障期限及设计结构综合评定,分位低等、中等、高等三级;而保单利益则分为“确定型”与“有保证利益”和“无保证利益”,其中,分红和万能年金/寿险在P3等级、普通寿险/年金/健康险在P2。(剩余10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