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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融资模式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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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基建资金端又迎来新的部署。会议决定,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在此过程中,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

之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的表态,这3000亿元金融工具将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剩余41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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