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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首恶+零容忍: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首登判决书

一、案件还原

2022年1月29日,随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槌应声落下,原告何某诉被告赵某、杨某及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东方金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赔偿投资者损失。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22日施行以来,全国首宗依照该司法解释判决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的案件。(剩余12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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