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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锁定期前移很可能后患无穷

规范“突击入股”,延长入股时间确实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持股锁定起始日期的随之前移,岂不等于相应地缩短了限售期限?一念之慈不仅有可能抵消应有的监管规范效应,也有可能留下无穷的后患。

入股起算界定时间前移即缩短了锁定时间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剑指IPO申报前泛滥成灾的突击入股现象,将突击入股的时间段由申报前6个月增加到申报前12个月无疑是非常必要的。(剩余15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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