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亮点纷呈
——与以往监管对比,专业人士解读《办法》中的新内容、新定义、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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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主体是互联网广告活动的主要参与者,规范广告经营主体在内的各类广告参与主体行为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哪些新规定、新亮点呢?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旭近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
王旭表示,为适应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业飞速发展中出现的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2016年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即将实施的《办法》,针对互联网广告较为集中的问题,如智能设备强制广告、直播带货乱象、明星网红虚假代言等,都予以进一步规范。(剩余568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