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摄像头“立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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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 摄

“中国的‘摄像头法’历时数载终于出台。”2月10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

他口中的“摄像头法”其实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当天下午正式公布,4月1日起施行。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指通过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进行视频图像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存储的系统。(剩余14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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