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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官宣延长产假,妈妈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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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I 摄

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同一天,浙江新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計划生育条例》也延长了妇女产假,增设了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假期最长总计可达188天。(剩余31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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