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新时代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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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立法法修改如一缕春风吹遍之江大地,所有设区的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同年7月和9月,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决定,确定温州等9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由此翻开了我省设区的市法治建设新篇章。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砥砺前行。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指导下,全省各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剩余482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