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地方立法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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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浙江省各设区的市持续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建立健全立法体制机制。2015年3月至2025年3月底,除省本级立法外,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70件,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改革发展事业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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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串起一批高能级科创平台,“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是在这里常听到的话,法治是“阳光雨露”的重要方面之一。(剩余12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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