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积分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新修订的代表法,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履职监督机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公示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信息”。

在温州市苍南县,这些条款有了现实映照。通过探索代表履职量化管理机制,以“履职记录 + 积分管理”的方式,让代表履职“可量化”,选民监督“可视化”。(剩余206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