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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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为保障浙江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更好地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以高质量发展引领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剩余37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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