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浙江建设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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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省委决策有效落实,更好地动员全省人民积极参与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实现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省人大常委会立足职能,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促进和保障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决定》,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促进和保障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剩余11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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