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中药材复合经营典型案例(丽水市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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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松阳县林村林场。

经营地点、面积:松阳县林村林场马鞍山林区,林下中药材面积600亩,其中多花黄精400亩、白及150亩、华重楼50亩。

经济效益:多花黄精产量300千克/亩,产值0.6万元/亩,总产值240万元,成本0.2万元/亩,总成本80万元,利润0.4万元/亩,总利润160万元;白及产量400千克/亩,产值0.8万元/亩,总产值120万元,成本0.2万元/亩,总成本30万元,利润0.6万元/亩,总利润90万元;华重楼产量200千克/亩,产值1万元/亩,总产值50万元,成本0.25万元/亩,总成本12.5万元,利润0.75万元/亩,总利润37.5万元。(剩余5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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