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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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行政机关签订行政协议应恪守诚信原则

基本案情:2014年,某置业公司与某县国土资源局(后为某县自然资源局)分别签订5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018年,在置业公司对案涉土地进行开发过程中,因统一规划需要,县自然资源局与置业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县自然资源局有偿收回案涉土地的使用权,并按照置业公司的实际投入情况予以相应补偿。(剩余32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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