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适用现状及完善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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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司法裁判中发挥着观念宣导、确立权利义务边界、作为裁判依据的功能。然而,与其自身倡导性规范居多的文本特征有关,该法律存在司法援引动力不足、作为裁判依据比例不高的适用困境,缺乏配套的程序设置也造成了其运作困难的局面。为此,在后续完善过程中,既要推动相应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也应加强与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的调适和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法制化的工作机制。(剩余98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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