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电动自行车 管理法规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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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来,部分省市陆续推出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从制度层面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作为短途出行的主力军,电动自行车成为百姓不可或缺的重要出行工具,地方法规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明确了各方职责,为电动自行车良性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山东办法》)共7章36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在源头管理方面,《山东办法》对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规范,规定了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和公示义务,并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行为提出要求,同时明确了禁止生产、销售的6种情形;提出要严查生产、销售非标和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行为。(剩余554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