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3月2日
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提升中国工业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本办法。(剩余367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