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大企业加强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现就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剩余489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