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引擎”赋能大城善治
自1992年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以来,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逐步开展,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
2022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在主席国中国的引领下通过了全球瞩目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这份框架中的“行动目标12”专门提到了城市生物多样性,提出大幅提高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绿地的面积、质量和连通性,并可持续地利用绿地,确保城市规划中的生物多样性包容性,增强本地生物多样性、生态连通性和完整性,改善人类健康和福祉以及与自然的联系,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的城市化以及提供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剩余462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