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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被罚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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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城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南路分公司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罚款64572元并没收违法物品。

“未备案”问题频出

酒店化妆品安全相比其他环节容易被忽视,各地也不乏相似案例。近日,重庆市药监局发布处罚信息,行政处罚书显示重庆鼎耀酒店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普通化妆品(规格:20千克/桶、30毫升/瓶)未备案、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剩余11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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