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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对《动物防疫法》执行效力的剖析

摘要:为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地按照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要求,逐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的是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力。然而纵观各地的执法改革,不同程度出现了体制不顺、机制不全、权责混乱、推诿扯皮、执法空档现象,导致执法软弱,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剩余38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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