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变更解除权之规则构建与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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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28X(2025)02-003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未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解除权作出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实施前,各级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对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解除纠纷案件多援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308条作为裁判依据,学者也认为该条原则上规定了托运人享有货物控制权。(剩余207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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