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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出台长租监管七条 不得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近年来,部分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贷资金,变相开展金融业务,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住房租賃当事人合法权益。(剩余4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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