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亿元化债大幕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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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2024年至2026年每年2万亿元。另外,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剩余40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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