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忠诚履职尽责 践行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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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目标考评优秀单位”。

能动护航县域发展大局

依法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胜利。5年来,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13件90人,提起公诉10件70人,清查、监管、收缴黑财恶财230余万元,深挖保护伞线索2条。(剩余25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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