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与能动:城乡融合发展中农民主体性表达的考察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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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人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2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原则。(剩余149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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