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歌剧剧诗的杰出典范

——论《白毛女》剧诗的文学性、音乐性、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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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617.2;J61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25)02-0018-08

DOI :10.15929/j.cnki.1004- 2172.2025.02.003

尽管文学家和戏剧家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对剧诗的表现特性存有不同的认识和阐述维度,以文学为核心的诗和以戏剧为核心的唱词在构建手法的关系上有时确实难以划分得很明确,中西方歌剧剧诗有着各自的生成方式、发展形态及其表现范畴,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歌剧家们对剧诗在戏剧艺术表现中所应当发挥的实际作用和使用功能的看法大体是一致的,即:围绕戏剧表现的需要,进行叙事、抒情,推动戏剧冲突,从根本上合乎并体现文学性、音乐性、戏剧性要求。(剩余96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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