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与主体
【编者按】
21世纪以来,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实现的技术突破及其所展现出的创作潜能不断刷新着各界的认知,“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已经逐渐脱离了20世纪文艺作品中单纯的“拟人物”形象,转而以一种“革命性创作工具”的姿态出现在大众面前,并逐步渗透到各个专业领域的生产与创作环节中。
本期“艺术与科技”专栏选刊6篇最新论作,其中,吴飞从艺术创作的主体性问题出发,重新审视艺术的工业化问题,批判性地反思“技术”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周建新以2023年的产业数据为支撑,分析当下我国在人工智能与艺术领域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王雪松、戴姗姗从产业发展角度回顾了音乐领域与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变革并展望其发展方向;贡雨婕、祝帅认为,人工智能不仅能在工具与方法层面为设计领域提供助力,更能在底层思维、方法论等元问题层面为学科提供启发;杜梁、贾天翔则围绕“电子游戏”这种与人工智能技术高度相关的新艺术媒介,探讨了人工智能参与艺术创作时在资本、数据以及美学评价等方面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秦兰珺通过梳理近期与虚拟现实艺术有关的学术成果,冷静地提出在面对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学术热点时,研究者应注意“去伪存真”。(剩余1002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