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艺术”“舞台艺术”“表演艺术”
——中国艺术体系中的类型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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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演出艺术”“舞台艺术”“表演艺术”都是介于整体艺术体系与具体艺术门类之间的类型。“演出”侧重过程,“舞台”侧重场地,“表演”侧重技术。而要体系化呈现相关艺术类型整体的“家族性”,探讨艺术体系与艺术门类之间的中层概念,则需结合文史背景以及使用需求等分别而论。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演出”一词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在文献中与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本土固有的传统艺术类型结合度较高,用“演出艺术”来概称上述在历史、源流、功能等方面具有同一性的艺术类型更为恰当。(剩余1824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