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书、金石与书法之间

——目录学著作中法帖文献的部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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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法帖本为书法艺术而生,法帖文献在南宋初的目录学著作中被视为小学类字书文献,南宋中后期被纳入杂艺类的书法文献。法帖文献在元代多被收入经部小学类。明代的目录学著作或遵循古制,将之收入经部小学类;或注重其书法鉴赏之功,将之纳入子部艺术类。清初的目录学著作对法帖文献的分类沿袭明代;在《四库全书总目》编纂前后,则将之归入经部小学类字书之属和史部目录类金石之属;嘉庆以后,倾向于将之视为艺术类的书法文献而多归入子部艺术类。(剩余148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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