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感”、创制伦理与“形式间性”:从人工智能“内容伦理”向“形式伦理”的关注转向
摘 要 在人工智能的创制问题上除了单纯注重其智力内容方面的风险防控,还应该看到“形式感觉”对其情感与行动范式的显著影响作用。人工智能的形式独立性启发人们应从对于“内容伦理”的过度重视转向对于“形式伦理”的合理把握。这要求人工智能的创制者谨遵各种建立在以往“经验平移”和“猜想”基础上的形式创造伦理,与此同时,未来每一具体的人工智能本身固有的“形式幽深性”还会引发人们对于“形式黑洞”的特别关注,这引出了一种对于“形式间性”伦理策略的尝试性讨论。(剩余136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