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新规下的信托公司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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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新规内涵及给信托行业带来的变革
2023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分类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标志着信托行业开启新一轮变革转型。
我国信托业发端于改革开放初期,回顾过去40余年的发展,信托行业经历过多次清理整顿,其中标志性的转变有两次:一是2001—2002年,《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信托公司开始剥离类政府融资平台属性,向市场化自主投资和信托业务转型;二是2008 年起,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一法三规”)的相关规定,信托公司剥离表内实业投资,注重法人治理、投资者保护和净资本管理,由此确立了我国信托稳健经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属性,这也是当前信托行业发展现状的制度起点。(剩余75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