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管制度 推动民营银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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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金融改革重要任务。试点启动十年来,共有19家民营银行设立,成为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和居民融资的重要力量。但是,也存在两极分化、公司治理不完善、风险压力大等问题。原因在于,试点早期为民营银行制定的差异化市场准入和专属监管要求未适时调整,当前已影响了民营银行股东持续投入的信心,制约了民营银行创新发展的空间。(剩余56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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