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

——体化示范区绿色金融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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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探索区域绿色低碳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紧扣“生态优先”和“一体化”两个关键,探索跨行政区域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同时也为绿色金融的跨区域一体化实践提供了重要的载体和平台。(剩余44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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