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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资产管理公司的存量资产盘活能力

2022年2月,银保监会、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支持,非银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合规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同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其中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的内容有两点:一是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解决负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剩余38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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