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的公司治理地位与法律规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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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作者所议的问题是我国现在所有股份公司都会面临的问题。问题发生在股份公司内,而问题的根源则很大程度上是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所造成的相关法规的欠缺。人们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内,习惯于用一般法来对待公司法所面对的市场各类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诉求冲突。不把在完全市场经济体内已经成熟的《公司法》有效嫁接在我们的市场体系内,许多问题的解决方式都会流于“谁权力大谁说了算”的习惯作法,而“权力”则更多地会被引申为行政权力,而不是股权。(剩余63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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