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中朝之间的“非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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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贡体系以“礼”为基础,在宗主国和被册封国之间形成稳定状态,当出现违反“礼”的行为时,宗主国往往会利用多种方式对其进行惩戒。虽然明初为打击北元和高丽的联合,中朝两国保持了和平的外交关系,但是当高丽再次接近北元时,明朝选择使用“非礼”手段对高丽进行问罪,具体包括利用贡马事件对高丽武力恫吓、高丽弑明使事件中却贡并索要高额贡品进行经济制裁迫使高丽重回“礼”秩序等。(剩余39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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