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张股票——“小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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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7月,上海市颁布了一个地方性法规《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规定》,上海飞乐电声总厂抓住机遇,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这一年的11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由上海飞乐电声总厂、飞乐电声总厂三分厂、上海电子元件工业公司、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公司静安分部发起设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及职工发行股票。(剩余3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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