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提升高质量发展保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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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等改革举措。湖南在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基础上,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牵引,以助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全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切实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剩余22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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