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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明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地有固定住处的,禁止为了适用“指居”而指定异地公安机关管辖。图/视觉中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下简称“指居”)再一次引起热议。
近日,一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以下称“新规”)在律师界广泛流传。检察系统、公安系统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这份文件属实,发布于今年6月。(剩余61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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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居”新规,能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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