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如何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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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条”),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一直以来,金融部门对民营经济存有明显偏见,导致金融系统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总体偏弱,与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极不匹配。这种偏见主要体现在:金融部门出于对国有企业的信仰,往往将过多金融资源投放至国有经济领域,导致民营经济获得的金融资源总体较少;由于民营经济领域的市场主体体量通常较小,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庞大的信贷投放需求,导致金融机构“垒大户”情绪较为深厚、现象较为突出,加剧了民营经济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和国有企业通常能够带动更多政治与政策资源相比,多数民营企业社会地位不高,很难帮助金融机构撬动地方政府资源,降低了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和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生存周期总体较短、信用风险较高、政策支持力度较弱,导致金融机构在服务民营经营时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民营企业之间分化较为明显,区域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的民营企业资质亦有显著差异,导致金融机构在服务民营经济时顾虑重重,不愿意大范围涉足民营经济;金融机构自身已经建立了问责机制,评审审批要求较为严格,市场人员出于免责、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等因素考虑,不太愿意将精力放在拓展民营企业金融支持上。(剩余12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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