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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严禁国企购地虚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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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视觉中国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广受热议,被业界解读为旨在进一步约束国企拿地行为,控制隐性债务。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财政部原科研所所长贾康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近段时间,多地土地市场低迷,使财政收入不足状态加剧,而财政支出又是刚性的,部分地方领导出于政绩等考虑,往往通过让一些国企拿地,资金进入预算收入账户后再返还的方式,来“空转”虚增土地出让收入,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掩盖真实情况。(剩余42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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