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与进路

——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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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保护读者个人信息是公共图书馆提升服务质量与治理效率的基础,也是图书馆治理法治化的内在要求。而今,读者个人信息仍存泄露、滥用风险。此与信息安全意识不足、信息安全技术落后、风险防控系统缺位、内外监督机制薄弱关联甚大。为此,公共图书馆应坚持事前预防为中心、事中控制为基础、事后救济为补充的保护范式,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处理五项原则的前提下,致力于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技术革新、健全风险防控系统、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剩余98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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