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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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多,丢书亦不少。看书有个习惯,喜欢用笔画下重点,因此不适合到图书馆借。加上其实每本书都得花上一个星期读完,它要是不值得留的话,那根本不该花时间开始读。

加上工作需要,经常翻阅资料,因此总爱把书留在身边。讨厌朋友跟我借,要是你不见了,再买给我也没意义,因为已失去了我花上时间去整理画下的重点。

曾到印章店做了一个大印,盖在每本书的扉页上,内容为:“警告:此乃彭浩翔用其血汗金钱所购回来之书,切勿企图或意图据为己有。(剩余3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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