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
东港市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县,自2018年8月全面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试点引路,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扎实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推进措施
1.1 突出“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东港市成立了县乡村三级书记和行政一把手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制定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港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统一全市工作节奏,做到全市“一盘棋”。(剩余303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