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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手机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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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去某法院立案,打一个私人官司。这对我来说,可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遭”的事。

经办人员在审阅我递交的诉讼材料时问,你有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嗎?我回答说,自己特地赶到他家楼下,抄好了详细住址,然后写在诉讼状上面。“这不行,他现在是住在这里,但假如其户籍是在外地其他地方,我们怎么管?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他的身份证信息才行。(剩余5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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